海南省安宁医院宿舍楼B栋801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省安宁医院宿舍楼B栋801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安宁医院宿舍楼B栋801装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二)项目地点:海南省安宁医院宿舍楼B栋801
(三)遴选方式:院内招标(综合评分法)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96676.69元(高于此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装修项目内容:海南省安宁医院宿舍楼B栋801装修改造工程装饰装修(详看附件1),工期:60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9月1日(08:30-17:00)
2.报名地点:海南省安宁医院门诊九楼医院办公室
3.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院内招标遴选。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格式要求,见附件4);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有)]或者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税收月份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8.投标商需对本项目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处违规造假将取消本项目选聘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院所有项目遴选资格(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禁止转包(提供承诺函)
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所有材料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公章,且订成册,一式两份。有格式要求的资料请按附件样式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为海南省安宁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五、开标投标文件要求:
1.附件2所要求的资料;
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根据附件3合理报价,不得更改工程预算表中工程量);
3.附件5所要求的资料。
注:所有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附有且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电子版拷进U盘,响应文件和U盘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封条盖章。有格式要求的资料请按附件样式提供。
六、招标遴选评标方式:
由医院招标办邀请院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选工作,在开标时统一拆封所有投标商的响应文件,根据采购公告中资格审核表(附件2)对报名参加投标的所有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并选出一家评审打分表(附件5)最高的投标商为中标方(如两家或多家分数相同,采用抽签方式选定),在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公示中标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与中标的投标商签订合同。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当天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标书制作要求:
1.密封、胶装,正本1份,副本1份(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有目录索引、报价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不限)
3.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只接受唯一报价,超出预算算无效投标。
5.本次应标的供应商将默认为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站发布。
九、选聘单位:
海南省安宁医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98-66988629)
海南省安宁医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