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宁医院探视须知(精神科病区)
海南省安宁医院探视须知(精神科病区)
尊敬的探访者:您好!
为了给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住院治疗环境,确保安全,请您来院探视时遵守以下规定:
一、探视地点安排在指定的探视区,未经医生同意,请不要擅自将患者带离探视区域,不要私自离开患者,要确保您始终与患者在一起。
二、探视时间及人数:每周二、周四、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上午9:00-10:30,下午15:00-16:30,其他时间不予探视。探视人员人数每次不超过2人。新入院病人原则上一周内不宜探视。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束探视,离开病区。
三、在来院探视前先与患者主管医生联系,了解患者病情是否可以探视,并告知要来探视的其他亲属,以免患者病情原因不宜探视。
四、探视时必须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遵守医院及病区的有关规章制度,请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任何医疗记录。
五、探视时不得将危险物品、锐利品(如刀、剪、针、火机、绳索、酒类、易燃品等)带入病区,所带的食物不宜过多以防变质,带给患者的日用品、零食、香烟、火机等请交给护士登记、代为保管。
六、未经医生同意请勿擅自代其他病人买东西(如香烟、火机、酒)、打电话、发信件等。
七、不可与患者谈论影响病情的事情,切勿争吵,若遇有特殊情况,探访者要及时反映给医务人员,以便及时处理,必要时暂停探视。
八、学龄前儿童禁止带入病房。
九、探视时若未能遵守以上规定而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请您自负。
谢谢您的合作!
祝您及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