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宁医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
海南省安宁医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安宁医院概况 3
一、单位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海南省安宁医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4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4
第三部分 海南省安宁医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一部分 海南省安宁医院概况
一、 单位职责
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南省精神卫生中心、海南省第四人民医院)系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是一所省级精神卫生行业的权威性公共卫生机构和专科医院,担负着全省精神卫生的预防、医疗、康复、教学、科研、心理咨询、戒毒治疗,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精神残疾鉴定以及对全省各市县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技术指导等任务。是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海南研究基地、海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海南省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等。
二、 机构设置
医院设有2个门诊(门诊部、美沙酮门诊),2个中心(心理咨询治疗中心、戒毒指导中心),1个精神卫生研究所,9个行政科室,15个临床科室,6个医技辅助科室。现有职工730人,其中,高级65人,硕士以上学历13人。
特色科室:精神科、医学心理科、儿童康复科、神经内科(老年精神科)、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精神康复科、医学康复科、早期干预病区(留观病房)、物质依赖科等。
诊疗范围:开展收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神经症及其他心理障碍、睡眠障碍、应激相关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癫痫、精神发育迟滞、药物依赖、酒依赖、孤独症、儿童多动症、老年痴呆、内科疾病等病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20749.41万元,支出20211.3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138.04万元,下降9.34%;支出减少3271.41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是我院东部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完工后,财政拔款收入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1.93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0.08万元,增长188.63%,主要原因是工程质保金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跨年。结余分配417.41万元,主要是医疗盈余,用于下年度医疗开支,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17.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数比2019年度支出数减少。年末结转结余212.56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0.64万元,增长131.23%,主要原因是东部精神卫生中心农疗站和篮球场进度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74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0.96万元,占32.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3933.79万元,占67.15%;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66万元,占0.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21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3.6万元,占91.55%;项目支出1707.78万元,占8.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90.96万元、支出6670.3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64.72万元,下降21.5%,支出减少1925.26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我院东部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完工后,财政拔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91.93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0.08万元,增长188.63%,主要原因是工程质保金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跨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12.56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0.64万元,增长131.23%,主要原因是东部精神卫生中心农疗站和篮球场进度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25.26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院东部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完工后,财政拔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79.62万元,占8.6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783.69万元,占86.7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07.03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64.35万元,支出决算为667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①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2.65万元,支出决算为3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8.59万元,支出决算为36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支出。
③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9.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支出。
(2)抚恤(款)
①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
(1)公立医院(款)
①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大本没有此项目。
②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为4202.5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东部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2019年预拔款2020年转正式拔款。
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大本没有此项目。
(2)公共卫生(款)
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大本没有此项目。
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大本没有此项目。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①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
①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大本没有此项目。
3.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
①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0.06万元,支出决算为30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7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8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发生与该表相关的收支决算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发生与该表相关的收支决算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3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3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均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3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均为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发生与该表相关的收支决算数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发生与该表相关的收支决算数据。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批复2020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琼卫财务函【2020】5号)和安宁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20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数为23,783.8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5,470.62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和结余91.93万元,调整后预算数总数为25,562.55万元;年终决算收入数20,749.41万元。
2020年度实际决算总支出数为20,21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3.60万元,项目支出1,707.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629.97万元,其中,非财政结转结余417.41,财政结转结余212.56(年终决算收入数+上年结转和结余-2020年度实际决算总支出数)。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02.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项目”、“综合事务”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0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项目一“综合事务”项目72万元,资金来源省财政拨款,全部用于全省精神卫生防治费用。自评项目二“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项目230.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全部用于我省流落街头的“三无”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护理,医疗服务等费用。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评价。
海南省安宁医院在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预算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建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海南省安宁医院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211.37万元。海南省安宁医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的过程指标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惠民医疗与补助项目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230.4万元,执行数为219.27万元,完成预算的95.17%。综合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7.21分,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68.7万元,完成预算的 95.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及综合事务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都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专项经费主要是全省流落街头的“三无”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护理,医疗服务等费用,但年初拨款到单位时间已经是2月底3月初,影响项目的及时支出。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1)83号)文要求“2020年部门预算中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按预算编制要求申报了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都要开展绩效自评。2020年我单位自评公开的项目-惠民医疗与补助项目,现将自评报告公开如下:关于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南省精神卫生中心、海南省第四人民医院)系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是一所省级精神卫生行业的权威性公共卫生机构和专科医院,担负着全省精神卫生的预防、医疗、康复、教学、科研、心理咨询、戒毒治疗,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精神残疾鉴定以及对全省各市县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技术指导等任务。是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海南研究基地、海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海南省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等。我院核定编制床位1320张,拥有事业编制440人,其中80人全额拨款编制,是担任基本公共卫生职能的差额预算单位。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基于我院的工作职能和任务,“惠民医疗与服务项目”(2017年由“三无”精神病人补助项目整合而成)是我院专项业务类经常性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收治海口市救助管理站护送的民政“三无”精神病人的相关业务,我院坚持社会效益为重,治疗为先的原则,切实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康复救助工作,减少我省流落街头的“三无”精神病患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主要支出内容为“三无”精神病人住院补助专项资金和基本生活补助。
(三)项目实施的目标
做好“三无”精神病患者的医疗,康复收治工作,减少我省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惠民医疗与服务项目预算230.4万元纳入2020年项目年初预算,已于2020年初由省财政厅下达,用于海口市“三无”流浪精神病人救助项目支出,年中省财政厅进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压减11.13万元,压减后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项目预算数219.27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惠民医疗与服务项目资金支出219.27万元,项目资金均用于收治海口市“三无”流浪精神病人住院收治救助实际需求支出,实际支出内容主要有:
1.2020年全年治疗“三无”流浪精神病人1014人次,其中我院委托八一总场医院收治60人,均为伴发内科疾病较多且较重的病人。
2.全年发生收治费用611.04万元,其中我院发生收治费用593.54万元,包含医疗费499.31万元,伙食费94.23万元,八一总场医院发生收治费用17.5万元,包含医疗费13.9万元,伙食费3.6万元。
3. 惠民医疗与服务项目补助我院收治“三无”流浪精神病人医疗费和伙食费支出192.02万元,八一总场医院27.25万元,当年项目已经完成。
4.全年收治海口市“三无”流浪精神病人我院发生医院负担 50.54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相关制度和我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向省财政厅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对资金使用严格审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能支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医院实际情况,由防治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制定了《“三无”精神病人医疗救治服务管理方案》、《省救助站“三无”精神病人治疗方案》、《海口市救助站“三无”精神病人治疗方案》、《“三无”精神病人住院补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了科室分工和医疗救治流程,理顺病人入院和出院涉及的管理事项,确保病人治疗的有效性、管理规范性、资金安全性。并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民政厅《关于提高“三无”精神病患者收治医治费和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琼卫疾控[2019]28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按每人3200元/月标准提高收治 “三无”精神病患者基本生活补助(含医疗费和生活费)。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院严格遵循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住院补助经费报账,做到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具体按照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民政厅《关于提高“三无”精神病患者收治医治费和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省安宁医院“三无”精神病人住院补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省安宁医院资金支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性: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提高“三无”精神病患者收治医治费和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琼卫疾控[2019]28号)文件要求,按每人3200元/月标准收治 “三无”精神病患者(含医疗费和生活费)。我院为民政病人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和冬天御寒衣物。
2、效率性:2020年全年收治“三无”精神病人1014人次,减少我省流落街头的“三无”精神病患者,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3、有效性:减少我省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4、可持续性:我院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科室分工和医疗救治流程,理顺病人入院和出院涉及的管理事项,确保病人治疗的有效性、管理规范性、资金安全性。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院坚持社会效益为重,治疗为先的原则,切实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护理、康复救助工作,减少我省流落街头的“三无”精神病患者,减少我省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经评价工作组综合分析,该项目总分为96分,项目总体评价结果为“优”。
六、主要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在院的病人入院诊断均为精神分裂症,入院时间从2001年4月到2020年12月不等,有的病人住院已达16年时间,这类病人因长年流浪在外,缺乏基本照料,营养普遍跟不上,社会功能衰退明显,且有部分年老病人伴发内科慢性疾病,治疗上须采取相关干预措施。
同时,我院的民政病人自2019年4月份开始按每天25元标准配餐,保证荤素搭配营养,米饭供应不限量。中秋节和春节期间按补助经费标准提供加餐。
我院为民政病人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和冬天御寒衣物。基本生活用品包括毛巾、贴身衣物、卫生纸及洗漱生活用品等。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残疾病人特殊护理费用有缺口。该类病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士帮助照顾饮食起居,大大增加了护理人员工作量和成本,已超出护理业务范围,纯属护工业务。建议此类病人增加特殊护理费用,补贴医院管理成本。
2、“三无”精神病人住院日常生活用品开支费用有缺口,尤其是女病人消耗较大。病人御寒保暖基本配置缺乏,包括外套、秋衣秋裤和鞋袜,特别是年老体弱的病人更需配置。建议调整收治标准充分考虑“三无”精神病人住院日常生活用品基本开支需求。
3、病人社会功能衰退,采集个人信息难度增大,不易寻找家属认领。
4、病人伴发器质性疾病需转诊治疗比较困难,目前综合医院因其不具备精神科特殊管理条件,普遍拒收伴发其他疾病的精神病人入院。
(四)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我院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财务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为项目执行科室负责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具体负责协调、指导项目科室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财务科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根据财政厅项目库筛选,我院2020年符合绩效自评的项目有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项目(财务科、防治科负责)、综合事务项目(防治科负责)、这二个项目除了在原GFMIS系统上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形式反映外,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1)83号)文要求“2020年部门预算中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按预算编制要求申报了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都要开展绩效自评。”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项目预算资金230.4万元,需要提交自评报告。三、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开专题会议,收集评价资料,组织现场考评,开展分析评价。四、评价结果。我院坚持社会效益为重,治疗为先的原则,切实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护理、康复救助工作,减少我省流落街头的“三无”精神病患者,减少我省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评价工作组综合分析,该项目总分为96分,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总体评价结果为“优”。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没有发生与该表相关的收支结算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6.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2.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58864.6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536.84平方米,业务用房39447.92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1879.85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3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其他车型0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9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549.8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