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宁医院关于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8〕218号)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惠民医疗服务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南省精神卫生中心、海南省第四人民医院)系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是一所省级精神卫生行业的权威性公共卫生机构和专科医院,担负着全省精神卫生的预防、医疗、康复、教学、科研、心理咨询、戒毒治疗,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精神残疾鉴定以及对全省各市县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技术指导等任务。是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海南研究基地、海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海南省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等。我院开放床位760张,拥有事业编制440人,其中80人全额拨款编制,是担任基本公共卫生职能的差额预算单位。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基于我院的工作职能和任务,"惠民医疗与服务项目"(2017年由"三无"精神病人补助项目整合而成)是我院专项业务类经常性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收治海口市救助管理站护送的民政"三无"精神病人的相关业务,我院坚持社会效益为重,治疗为先的原则,切实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康复救助工作,减少我省流落街头的"三无"精神病患者,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主要支出内容为"三无"精神病人住院补助专项资金和基本生活补助。
(三)项目实施的目标
做好"三无"精神病患者的医疗,康复收治工作,减少我省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惠民医疗与服务项目预算216万元纳入2017年项目预算,已于2017年初由省财政厅下达,用于海口市"三无"流浪精神病人救助项目支出。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25日,惠民医疗与服务项目资金支出191.2万元,项目资金均用于收治海口市"三无"流浪精神病人住院收治救助实际需求支出,实际支出内容主要有:
1.2017年全年收治"三无"流浪精神病人909人次,其中我院委托八一总场医院收治193人,均为伴发内科疾病较多且较重的病人。
2.全年发生收治费用465万元,其中我院发生收治费用276万元,包含医疗费232万元,伙食费44万元,八一总场医院发生收治费用189万元,包含医疗费 180 万元,伙食费9万元。
3. 惠民医疗与服务项目补助我院收治"三无"流浪精神病人医疗费和伙食费支出144.19万元,八一总场医院47.01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相关制度和我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向省财政厅提交用款计划申请,对资金使用严格审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能支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医院实际情况,由防治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制定了《 "三无"精神病人医疗救治服务管理方案》、《省救助站"三无"精神病人治疗方案》、《海口市救助站"三无"精神病人治疗方案》、《"三无"精神病人住院补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了科室分工和医疗救治流程,理顺病人入院和出院涉及的管理事项,确保病人治疗的有效性、管理规范性、资金安全性。并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民政厅《关于提高"三无"精神病患者收治医治费和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琼财社[2013]2184号)文件要求,按每人2000元/月标准收治 "三无"精神病患者(含医疗费和生活费)。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院严格遵循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住院补助经费报账,做到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具体按照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民政厅《关于提高"三无"精神病患者收治医治费和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省安宁医院"三无"精神病人住院补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省安宁医院资金支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性: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提高"三无"精神病患者收治医治费和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琼财社[2013]2184号)文件要求,按每人2000元/月标准收治 "三无"精神病患者(含医疗费和生活费)。我院为民政病人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和冬天御寒衣物。
2、效率性:2017年全年收治"三无"精神病人909人,减少我省流落街头的"三无"精神病患者,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3、有效性:减少我省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4、可持续性:2015年8月21日起,明确了科室分工和医疗救治流程,理顺病人入院和出院涉及的管理事项,确保病人治疗的有效性、管理规范性、资金安全性。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院坚持社会效益为重,治疗为先的原则,切实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护理、康复救助工作,减少我省流落街头的"三无"精神病患者,减少我省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经评价工作组综合分析,该项目总分为97分,项目总体评价结果为"优"。
六、主要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2015年8月21日起,我院正式收治贵站护送的民政"三无"精神病人,现在院的病人入院诊断均为精神分裂症,入院时间从2001年4月到2017年1月不等,有的病人住院已达16年时间,这类病人因长年流浪在外,缺乏基本照料,营养普遍跟不上,社会功能衰退明显,且有部分年老病人伴发内科慢性疾病,治疗上须采取相关干预措施。
同时,我院的民政病人按每天22元标准配餐,保证荤素搭配营养,米饭供应不限量。中秋节和春节期间按补助经费标准提供加餐。
我院为民政病人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和冬天御寒衣物。基本生活用品包括毛巾、贴身衣物、卫生纸及洗漱生活用品等。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残疾病人特殊护理费用有缺口。该类病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士帮助照顾饮食起居,大大增加了护理人员工作量和成本,已超出护理业务范围,纯属护工业务。建议此类病人增加特殊护理费用,补贴医院管理成本。
2、"三无"精神病人住院日常生活用品开支费用有缺口,尤其是女病人消耗较大。病人御寒保暖基本配置缺乏,包括外套、秋衣秋裤和鞋袜,特别是年老体弱的病人更需配置。建议调整收治标准充分考虑"三无"精神病人住院日常生活用品基本开支需求。
3、目前执行的住院补助标准偏低,与当下的医疗服务价格和生活物价不协调,增加医院成本,加重了医院自身负担。建议省财政、省民政和省卫计委适当调整收治标准。
4、病人社会功能衰退,采集个人信息难度增大,不易寻找家属认领。
5、病人伴发器质性疾病需转诊治疗比较困难,目前综合医院因其不具备精神科特殊管理条件,普遍拒收伴发其他疾病的精神病人入院。
海南省安宁医院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