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承诺
2017-01-05 09:57:23|次
医疗服务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72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纪检监察科。
(二)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三)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四)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五)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七)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 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二、受理对违诺人员的投诉、举报部门:医教科,电话:0898-66988766
要求做到:接待投诉有登记、处理投诉有凭证、反馈投诉有记录、查询投诉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