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宁医院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科室、就诊患者: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保[2019]265号)精神,我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院执行三级管理医院一类价。相关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明细见琼医保[2019]265号文件附件内容。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所有提供医疗服务允许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销售,不再实施加成。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以成本形式打包计入医疗服务价格的医用耗材,我院承诺不接受经营者在实际购进价格基础上给予的任何价格折扣。
四、望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告知工作。有问题或疑问及时反馈财务科物价管理工作人员。
海南省安宁医院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