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宁医院2022年宣传服务需求项目公告
海南省安宁医院2022年宣传服务需求项目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需求,我院拟选聘1家有相应资质的宣传广告公司承担我院2022年宣传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海南省安宁医院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海口市
(三)遴选方式:院内招标(综合评分法)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155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高于此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六)服务项目内容
1.海南省安宁医院内部资料采编、设计排版与印刷(每月1期8版,全年共12期,每期印全彩1000份)。内部资料8个版面稿件文字由供应方派人采写,对医院的宣传活动需随叫随到。
2.海南省安宁医院日常活动宣传视频拍摄、后期剪辑成片(每月至少3个短视频作品)
3.在护士节、医师节、“七一”、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节日,制作主题短视频一个(时长约3分钟内)
4.使用的视频由供应商指派专业人员拍摄,拍摄的画面需有广角、特写等符合宣传片使用的镜头,及无人机画面供宣传片使用。视频成品画质为4K标准级,需有AE视频特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海口市有正常的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起至 2022年2月18日(08:30-17:00)
3.报名地点:海南省安宁医院门诊九楼医院办公室
4.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院内招标遴选。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格式要求,见附件1);
3.上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4.上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交税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声明函;
6.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处违规造假将取消本项目选聘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院所有项目招标遴选资格(承诺函,无格式要求);
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所有材料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公章,且订成册,一式两份。有格式要求的资料请按附件样式提供。
四、招标遴选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为海南省安宁医院门诊楼九楼会议室。
五、开标响应文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格式要求,见附件1);
3.上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4.上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交税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声明函;
6.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处违规造假将取消本项目选聘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院所有项目招标遴选资格(承诺函,无格式要求);
7.报价一览表(无格式要求);
8.附件3所要求的资料。
注:所有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且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封条盖章。有格式要求的资料请按附件样式提供。
六、招标遴选评标方式:
由医院招标办邀请院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选工作,在开标时统一拆封所有投标商的响应文件,根据采购公告中采购初步审核表(附件2)对报名参加投标的所有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并依照评审打分表(附件3)综合选出一家总分最高的投标商为中标方(如两家或多家分数相同,采用抽签方式选定),在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公示中标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与中标的投标商签订合同。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站发布。
八、选聘单位:
海南省安宁医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98-66988629)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2:采购初步审核
附件3:评审打分表
海南省安宁医院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