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宁医院关于将海南宇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公示
2021-03-19 16:44:13|次
海南省安宁医院
关于将海南宇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我院将2016年海南省安宁医院门诊综合大楼交换机采购项目中涉嫌围标的海南宇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海南潆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代理公司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海南省安宁医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