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学习《问责条例》 筑牢党员干部
专题学习《问责条例》 筑牢党员干部"廉政防线"
8月19日上午,我院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院党委委员、各支部委员、党办、院办、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议由于传龙书记主持。
首先,陈文涛副书记带领大家解读条例。《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党中央总结实践经验、扎紧制度笼子的又一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种意识",激发责任担当。院党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同时构建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始终,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实质和要义,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三是党委将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搞好配合,自觉接受监督。
陈大强院长指出:问责条例的出台,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从根本上解决了谁来问责、对谁问责、问什么责、怎么问责等问题。在结合工作实际谈建议时,陈大强要求大家:一是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相关规定,做一个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二是要廉洁自律,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为官;三是要敢于担当,树立"为官不为平生耻"的观念。
于传龙书记要求,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将《条例》纳入各类培训重要内容,做到真学、真懂、真用。纪检监察科要加强对《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党办 郭向)